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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通以猕猴桃为主果品绿色通道的通告
2006-04-28 10:41  文章来源:周至县政府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
根据省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,努力搞好果品及其它优质农产品营销服务的通知精神,县政府决定就开通“果品绿色通道”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在以猕猴桃为主的果品销售期间,县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搞好接待服务工作。公安、交通、工商、农业、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文明公正执法,维护市场秩序,规范营销行为,切实保障果品营销商的人身安全,确保果品销售各环节在县境内一路绿灯,努力营造一个宽松、和谐、令客商满意环 境。
二、农业部门及路桥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年开通“果品绿色通道”精神,对运输猕猴桃及其它果品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免收,对其检疫费减半收取。
三、工商部门要对全县从事果品营销的果行、信息部等中介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、清理,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,加强规范化管理,提高服务水平。并要依法处理和仲裁好合同纠纷。
四、公安部门对于侵害外地客商的各类案件,要做到接警快,出警快,依法从严从速惩处,切实保护果商利益。对于客商居住的宾馆、饭店、旅社未经县政府许可,不得随意检查。
五、对于在果品销售中出现的强买强卖、欺客宰客、欺行霸市等事件,公安、工商、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从严从快,严肃处理。
六、严禁有关部门利用行业特权给客商和县内冷库营销设置障碍,坚决禁止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对运输果品的各类车辆上路以后,除公安等部门执行特殊任务外,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拦车检查;对超载超限的车辆,在运输途中不罚款、不卸载、不扣车辆,但要对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进行告诫并记录在案;对发生交通事故的,要尽快处理后放行,对车辆受损的,要主动协助车主或司助人员及时转车启运。
七、县上设立果品销售服务热线电话87111824、87121565、87111398,实行24小时值班,协调各部门及乡镇共同搞好销售服务工作。
八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  二OO五年八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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